光伏周动态

来源:研精智库 2023-03-30 15:16:59


(资料图)

一、光伏(原材料/光伏组件制造/应用行业)

1、年产值可达720亿元,晶科光伏电池组件项目开工

3月29日,晶科能源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开工,项目总固投80亿元,用地面积约1700亩,全面建成达产后年产值可达到720亿元,年税收15亿元,此次落地的晶科光伏电池组件项目,位于玉环市清港镇楚北塘、苔山塘,建设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和30GW高效太阳能组件。项目的投产,将形成以电池、组件生产为核心,涵盖硅片、多晶硅、基膜等在内的新能源产业生态,促进传统产业的能源转型。

2、晶澳科技:拟128亿投建鄂尔多斯高新区年产20GW硅片及30GW电池项目

3月22日,晶澳科技公告,拟投资建设鄂尔多斯高新区年产20GW硅片、30GW电池项目,预计投资额128.42亿元,晶澳科技在此次投资项目公告中还披露,公司近期累计对外投资18.52亿元,其中亿元以上的项目有1.12亿元投资上海光伏辅材项目;4.98亿元投建奉贤二车间4.25GW组件改扩建项目;12亿元投建包头四期5GW组件项目,由此来看,自2月披露一体化产能建设公告以来,晶澳科技又投资147亿元以完善产能布局。

3、金辰股份拟签订约9929万元电池设备及光伏组件设备销售合同

近日,金辰股份公告,公司与联营企业伊特纳能源科技(大连)有限公司(“伊特纳能源(大连)”)的全资子公司伊特纳能源科技(淮北)有限公司(“伊特纳能源(淮北)”)拟签订《设备采购合同》,公司为伊特纳(淮北)提供PE-poly、PECVD正面氮化硅、PECVD背面氮化硅等电池设备及光伏组件设备,预计签订合同总额共计9929万元(人民币)。

二、政策梳理

1、三部门:鼓励在沙漠、戈壁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

【自然资源部办公厅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《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】3月28日,自然资源部办公厅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《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其中提出,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。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,鼓励在沙漠、戈壁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;对于油田、气田以及难以复垦或修复的采煤沉陷区,推进其中的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基地,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、生态保护红线、历史文化保护线、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、天然林地、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(光伏发电项目输出线路允许穿越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)等;涉及自然保护地的,还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,新建、扩建光伏发电项目,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、基本草原、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,通知提出,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(含光伏面板、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等用地)和配套设施用地(含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、集电线路、场内外道路等用地,具体依据《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》的分类),根据用地性质实行分类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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